2006年9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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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彩票抵债中奖后奖金归谁
  王某因应急向朋友刘某借了10元钱,后来一直忘了还。直到有一天在路上遇到刘某,王某才记起借钱的事。但此时王某身边恰好没有零钱,于是王某想起自己刚买的5注彩票,面值恰好为10元。
  王某有意将彩票抵给刘某。刘某连连推辞,说10元钱是小事,不必在意,就不用还了。王某一再请求,刘某就收下了彩票。
  后来彩票中奖号码揭开,王某所选择的号码中了一注奖金达3000元。王某闻讯后找到刘某,称自己当初只想以彩票作抵押,现在要以10元钱将奖赎回,拿走所中奖金。
  刘某则认为当初王某一定要自己收下作为还款,现在王某不能出尔反尔,不能要求他返还3000元奖金。
  二人协商不成,王某诉至法院。
  请问:以彩票抵债,中奖后奖金到底归谁呢?           (答案在本版找)